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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没有住房的怎么办
在经过离婚之后若仍无固定居所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权向具备承担经济责任之能力者提出援助申请。缘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解除婚姻关系后若任何一方出现生活窘迫的情况,如自身财力无法支撑日常开支,则另一方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有义务对其提供必要且适当的协助。当一方在离婚后陷入无家可归的境地,便可视为生活困难。关于具体的援助形式,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若某一方在结婚前已全额支付了房屋购置费用,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将无权主张对此房产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没有房产可以单独立户吗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若非户籍所归属的户主一方并未承继等值房产者,是无法单独申请设立个人户口簿的。但是您仍然拥有迁徙户口,以及在户籍上进行拆分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当事人需要携带原本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的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会严格遵循法院的判决结果或者调解的协议内容,依照他们特定的管辖范围和既定规则,妥善处理户口分离或迁移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倘若您无稳定住所且生活陷入困境,可以向经济实力雄厚的一方提出援助申请。依据现行法规,任何夫妻在离婚后如遭遇生活贫寒并且个人财物匮乏的经济状况,对方都负有相应的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具体援助方式应当由需助者与受援者共同商议决定,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则由司法部门进行裁定。值得注意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已全额购买房产者,离婚诉讼过程中其配偶无权对此部分资产提出分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