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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私家侦探: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配
发布时间:2023-10-08 点击次数:57
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配 个人房产的增值了,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一般来说由于其是属于个人房产,但是其增值部分发生在婚后的,那其增值部分就会算共同财产。那么今天就跟诉宁网小编一起来看看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之间进行离婚房产分割的时候对于一些增值财产会不太清楚,比如说当前房价也是在增长中,许多离婚夫妻在离婚时发现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房价增长了许多,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的部分能够具体怎么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南京市出轨调查分在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该怎么分配,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时,只有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此时就需要考虑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了。也就是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予以分割。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看到这里,诉宁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个人房产的增值部分的处理时,是需要看夫妻是否对其有了相关约定的。好了以上就是个人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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